1、夫妻婚后约定的财产协议是有效的,妻双方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人一半。约定合法有效。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借款以后再签订协议约定是一方借款,就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了。需要让对方说明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只由他(她)个人适用。这样的话是有效的。最好的情况是让第三人(贷款人)也知道这个协议。
一、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1、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2、对夫妻债务的债权人的法律效力。由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两人可以将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离婚纠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4、协议书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5、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