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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行政解决

2023-10-02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一、医院归哪个部门监管?

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管全国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监管本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医院作为法定的医疗机构之一,应当由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其他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无权监管,同时,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也有权进行相应的监管。

二、患者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下面我将针对患者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呢,患者及其家属首先可以选择与该医疗机构协商解决问题,并同时要求复印封存病历等相关材料,若双方协商成功的,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签订调解协议,对相关赔偿责任问题进行约定。其次,患者及其家属还可以通过向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反映处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根据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第五十、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最后,如果通过自行协商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均不能解决问题的,患者及其家属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医疗过失行为应如何处置

发生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