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一手房)申请工行一手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能够提供工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个人经营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借款人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承诺向贷款经办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