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中委托人具有以下责任和义务:1、支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的义务;2、委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