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判决财产分配。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若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一致,则可通过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申请拍卖来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后,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之间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应按照约定来处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如违反法律规定,则该约定无效。若夫妻双方在房屋归属上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予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