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类:一类是不满12周岁的人;一类是行为时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一、限定受处罚能力是什么意思
限定受处罚能力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特定的人只有有限的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以下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除了上述8种罪外,该年龄段人不负有刑事责任。同时《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已满75周岁者。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4、生理缺陷者(聋哑人、盲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精神病能判刑吗
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应当区分情况。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时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这个精神病人是这个状态杀人,不需要坐牢。
三、精神病人杀人判几年?
精神病人杀人判刑,要视犯罪时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的,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