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加名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不一定是一半,关于分割方式,如果没有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结婚年限等因素,使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到一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