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内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条款;其他。
一、第二次签订合同就是永久合同吗
劳动者和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在第二次固定合同上注明以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入职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应该注意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与面试时告知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可以拒签签订;其次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相关必备内容。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三、劳动合同签订空白到底有效吗
当事人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