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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和法人各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2024-01-01 来源:星星旅游

自然人和法人各享的民事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区别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