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方一般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违约方不但需要承担延迟履行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合同确实难以履行的,违约方在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合同,损失赔偿额一般不大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如果自己是作为没有办法继续履行的一方,那么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那么要考虑哪一种解决方法对自己比较有利,从而再决定是与对方解除合同还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