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行政处罚书的种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处罚决定分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适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或罚款不超过200元的情形,而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则适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更严格的处罚,如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二、交通行政处罚书的决定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依据,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决定书交付被处罚人。如果违法行为人拒绝签名,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对于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还需经过调查、告知、复核等程序。
三、交通行政处罚书的执行
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书的执行,如果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同时,对于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总之,了解交通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对于处理违章事件非常重要。在面对交通违章时,我们应该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