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包括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执行处罚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