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第一是关于指定管辖的范围和标准。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网络犯罪的管辖范围规定较宽,实务部门对网络犯罪犯罪地的理解和实施标准不统一,特别是在多层次、跨区域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哪些案件应指定管辖,不同的地方采取不同的做法。管辖权异议也成为网络犯罪案件中当事人和辩护人提出抗辩的重要理由。
第二,对于指定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起诉或审判阶段仍然需要执行指定的管辖程序。实践部门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方法。此外,对于平行调查的案件,如果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是否应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报请上级机关依法指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