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与法律相冲突,原则上应当以法律作为最终的依据。当然,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就类似条款达成了书面约定,也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处理。但如果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那么该条款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 合同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我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不适用上述规定的,合同可以口头成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对除本法规定的案件外的保险事故进行理赔,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规定有关赔偿责任的,应当根据该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因合同违约责任产生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违约方因违约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对于履行期间不能使用的资金的利用价值和对不可抗力因素情况的考虑,经受损失方合理支出的损失。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如果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与法律相冲突,应当以法律作为依据进行处理。同时,如果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该条款是无效的。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注意其中的排除责任条款,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