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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移有必要追原债权人吗,债权转让的特征

2023-11-24 来源:星星旅游

一、债权转移有必要追原债权人吗

债权转让后,由受让人取得债权,所以债权应当由受让人追讨,原债权人不享有债权,没有必要假原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

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

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

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债权,受让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权。

所以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没有必要假原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