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有隐瞒病史,可能对理赔产生影响。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实事求是地告知与其保险利益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果投保人有隐瞒重要情况的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不返还保费。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承保,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或者降低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之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合同无效或者使对方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三十六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的危险负责赔偿,但是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