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有矛盾退股的方法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法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知识产权等手续。
综上所述,股东之间有矛盾办理退股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