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出现漏水,维修费用一般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承担。廉租房在保修期内漏水的,由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届满后由物业公司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承担维修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