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列车客货混运易发生事故,考虑到安全因素,中国铁路总公司暂未允许晋豫鲁铁路通道(瓦日线)运营客运列车。
法律依据:《中国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工作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目标管理、经济核算制、岗位经济责任制以及全面质量管理等科学管理制度,并应根据需要,不断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