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网络交易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下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些表现形式:
1. 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例如,某网络公司在网上提出“建10分钟网页,可得一套住房”的奖励,但实际上这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
2. 侵害竞争对手的商誉。例如,一些公司会发布虚假信息或者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商誉,从而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
3. 网页抄袭。例如,一些网站抄袭其他网站的页面设计或者内容,从而获得非法的利益。
4. 侵犯商业秘密。例如,一些员工或者竞争对手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从而损害企业的利益。
5. 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一些网站通过深度链接等方式绕过他人网站发布广告的页面,从而损害被链接网站的经济利益和竞争能力。
6. 域名纠纷。一些单位和个人将他人的商标、厂商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网站名称、名人姓名等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高价出售给商标、厂商名称所有者牟利或利用他人知名商标、名称的良好商誉达到混淆、引诱、误导消费者访问以攫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目的。
7. 窄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窄告是一种网络广告的新形式,它可以根据广告主的关键词和网页文章内容进行精确匹配,定向投放到相关网页上。但一些广告主会利用这种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比如通过虚假广告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总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需要企业和消费者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