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