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的时间一般在半年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公司清算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在规章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