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
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有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一、民法典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签订的是无效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此之外,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无权代理,都会导致合同无效。因此,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的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购房合同失效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1.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如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是否还能解除合同
一般不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交付房屋,还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合同才算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买受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时一方当事人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