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支付 加班费 。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在完成企业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如果企业还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继续劳动的,那么企业应当按照相应延长劳动的时间核发加班费。根据《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位的150%(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200%(休息日工作且不安排补休)、300%(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工资。 《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