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受害人报警后追回钱财的概率较小,但应积极提供信息协助警方破案。若警方进展缓慢,需耐心等待并汲取教训,避免再次受骗。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相关机关应接受并处理。举报网络诈骗可选择犯罪地、实施地、结果地或嫌疑人居住地报案,虚假地址常见。受害人不会留下案底,犯罪记录封存且不对外提供,除非司法机关或相关单位根据规定查询。
法律分析
一、被网络诈骗后报警钱是否可以追回来
网络诈骗的金钱财产有可能追回来,但概率较小。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如何向网警举报网络诈骗?
1.也可以直接到犯罪发生地、诈骗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居住地报案,即可以选择在你所在地报案。如果知道嫌疑人在哪里,也可以到他的所在地报案,两地任何一个警方接到报案后都要受理。但是一般网络诈骗的骗子都是用虚拟的IP地址,所以你所谓的地址很可能是假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被网络诈骗受害人会留案底吗
被网络诈骗受害人不会留案底。
案底是犯罪记录,受害人没有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没有案底,而且犯罪记录会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结语
在遭受网络诈骗后,追回被骗的钱财可能性较小,但作为受害人,应积极主动向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协助破案追回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犯罪事实。同时,向网警举报网络诈骗可以选择在犯罪发生地或嫌疑人居住地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将受到刑罚。被网络诈骗的受害人不会留下案底,犯罪记录会被封存,并且不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除非司法机关或相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