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剖腹产产假为98天,另外还有各个省市的奖励假,具体参照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可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购买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则可以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生育了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的时候流产了,则可以享受15天产假;如果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则可以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