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可以再报警,如果事故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条件是什么?有:
1、事发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
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
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
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应该怎么走
1、报案,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签字,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