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一般为“欠条”或“暂欠”等字样,正文清楚说明欠款对象、金额和还款日期。落款需署上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或私章。
法律分析
规范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拓展延伸
如何妥善处理拖欠工程款的纠纷
当面临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妥善处理。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尽量寻求和解。如果对方不合作,可以考虑通过律师介入,发送律师函来催讨款项。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在此过程中,要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支付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最后,若诉讼胜诉,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执行判决,确保欠款得到清偿。
结语
规范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标题一般为欠条字样,正文需清楚说明欠款人、欠款物品及数量,并注明偿还日期。落款应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个人出具的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加盖相应章印。当面临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可以通过沟通、律师介入、诉讼等措施来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确保欠款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