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根据透支金额,1-10万元为较大,处罚金和有期徒刑;10-100万元为巨大,处罚金和有期徒刑;100万元以上为特别巨大,处无期徒刑和罚金,透支1万元以下应追究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需依据恶意透支的金额来进行量刑。
而以透支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应认定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认定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恶意透支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依据法律规定,恶意投资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则是应追究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幅度与判决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幅度与判决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其刑罚幅度一般较为严厉。判决标准包括诈骗数额、手段、影响等多个方面。一般来说,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手段恶劣,影响严重,刑罚幅度会相应增加。判决时还会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犯罪前科等因素。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从轻、减轻、从重、加重刑罚的情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因此,在判决信用卡诈骗罪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结语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幅度与判决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刑法,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其刑罚幅度一般较为严厉。判决标准包括诈骗数额、手段、影响等多个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