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常把一些噪音绕民大额行为当成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依靠当事人的内心确信去解决这些问题,效果十分的差。尤其是在学生的考场的周围、小区的周边、公园等一些场所,经常会出现这些问题。现在如果有人制造了噪音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就执法人员就可以依据法律的要求实施处罚。这种要求,将会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人们优美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