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买受人一旦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除非具备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开发商很难对买受人进行无条件退房。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买受人可提出退房。第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第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第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第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第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第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第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第八,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