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所有人;
2、可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占有的财产份额分割;
3、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男女一方所有,另一方按其应得财产份额折价补偿;
4、对于双方共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双方将根据经营情况向一方折价,经营者将补偿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