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的人数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法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l至2名监事。
二、监事会的成员结构
过去,监事会成员一般是在有行为能力的股东中选任。进入20世纪后半叶,为了体现一定的职工利益和民主管理,许多国家的立法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其监事会成员中除有股东代表外,还应有一定比例的雇员或工会代表。如德国首创的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职工参与制对欧洲许多国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现在欧洲不少国家如法国、荷兰、奥地利等都通过立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一般为1/3)的职工代表。
我国《公司法》对监事会成员的构成及选任也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对职工监事的比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1/3。
此外,监事还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三、会议通知
1、监事会办公室提前2天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给全体监事和有关列席人员,同时准备好会议的相关材料(如签到表、表决票、会议材料等);
2、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会议提案、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提议人及提议)、会议材料、监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它监事代为出席的要求、会务联系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