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