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晚婚晚育的补贴如下: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承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天护理假。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农民晚婚晚育的,根据相关规定,由所在乡、镇、村给予奖励。晚婚晚育补贴是婚假产假增加三十天,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发放,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