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按规章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章: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章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拖欠薪资,不发薪资、克扣薪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