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将分为3个年龄区间发放,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及百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元和300元的标准发放。老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子女的联系电话,到社区进行登记。二、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1.以省(市)为单位,制定了统一的高龄津(补)贴标准,逐步改变了同一行政区域内标准不一的现象,津(补)贴标准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2.根据实际情况,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津(补)贴享受范围,部分地区还放宽至更低的年龄,扩大了津(补)贴享受范围;3.坚持以人为本,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补)贴,及时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