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救援命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第二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