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五要:
1、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
2、对组要坚持安全值日制度
3、吊车起重机要有专人指挥
4、电动机具要接零接地
5、电动机开关要有箱有锁
十不准:
1、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