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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

2024-03-03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主观: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当根据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行则相适应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以及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