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
4、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相关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