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在遗产清理中先偿清债务,再进行分配。若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分摊清偿。如果继承人认为被继承人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对于遗产清理后剩余的继承份额,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顺序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派代表参加遗产查验、评价和清偿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七条:“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有债务的,应当按照清偿债务的顺序支付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继承人有权对被继承人债务的存在、大小要求出具书面的证明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遗产分配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顺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