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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察要抓人,没穿警服,也没先出示证件,被人打了,算不算袭警?

2024-02-21 来源:星星旅游

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伤情为轻微伤可要求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受害者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分析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警察身份被质疑:在没有证件和警服情况下被打,是否构成袭警?

在法律上,警察身份被质疑并不意味着在没有证件和警服的情况下被打就一定构成袭警。袭警通常指的是对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察实施暴力行为。然而,如果警察没有穿警服或未出示证件,他们的身份可能无法被明确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打人者可能会主张自卫或对未知身份的防卫。因此,是否构成袭警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当事人的行为、意图和情境。最终的判断应由法律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决定,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判决。

结语

打人行为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根据伤情的轻重,打人者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轻微伤情,受害者可要求民事赔偿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对于警察身份被质疑的情况,袭警构成需考虑行为、意图和情境,最终判断应由法律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作出,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判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五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三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百一十一条 负责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派出所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罪犯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宣布其犯罪事实、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四条 外国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后进入我国领域内的,由该外国人被抓获地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