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不能请求撤销,只能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一、如何处理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的处理方式:如果属于无效婚姻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如果是可撤销婚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可撤销婚姻有被胁迫的婚姻和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进行隐瞒的情形。
二、离婚案件无效的法院怎么判?
无效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确有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判决婚姻无效;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18岁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18岁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于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