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原婚姻家庭相关司法解释(一)(二)(三)已经失效,现行有效的有关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一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