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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具体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2023-11-09 来源:星星旅游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

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要件。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上级领导授意下级单位受贿罪如何认定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

1.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本罪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4.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德州贪污罪有哪些种类刑法解释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