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或者经另一方委托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有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现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款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是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要核实房主的身份,包括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的人是否统一,以及是否有特殊的法律状况,例如公证委托书。
2、确认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不得隐瞒或虚假填报。同时,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包括私产房、企业产和公产房等。
3、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在签署合同时,必须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4、明确付款和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5、关注费用交接时间:这主要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以便清晰划分责任。
6、学会使用补充协议: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的情况,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以避免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总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买卖双方认真了解合同内容,遵循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