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之后没有报警,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来解决。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
1、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有争议。
2、只有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而且对于基本事实没有争议的。
如果双方在事故现场达成一致的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依据协议书以及其他依据,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同样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所以律师认为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不报警的,特别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被车撞了应该应该如何去处理:
1、首先向交警报案,由交警来勘查、交确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损失如何赔偿的重要依据;
2、在交警勘查之前,尽量维护现场、保证现场不会被破坏;
3、尽量收集、保全证据。像“司机没有架驶证、喝酒没有踩刹车”等都要提供给交警;
4、在交警来后你们应去医院作全面检查,最好是在事故后及时做人全面检查,以免有后患;
5、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