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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2023-10-31 来源:星星旅游

一、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效力有什么内容

效力内容有三:

①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②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按我国民法典,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

(一)无效的情况:

1,合同内容违法的

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

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

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

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

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

(二)可撤销的合同

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

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因显失公平

(三)

效力待定的:

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

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三、合同特征有哪些

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

③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

至于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

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