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可以补充证据。一般不要超过3日。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需要向法院补充提交证据的,一般需要在庭审后3日内向法院提交 逾期法院有可能将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提交证据。
当事人补充提交证据后,法院还需要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因此当事人需要尽快提交补充证据。
1、案件开庭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
2、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3、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予以训诫、罚款;
4、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庭审后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